成都代办消防验收手续,过消防_成都蓝图消防

电话

法规政策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巡查内容

作者:成都消防验收 时间:2021-09-24 浏览次数:464

分享到:

高层民用建筑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其中,高层公共建筑内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应当进行白天和夜间防火巡查,高层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内的其他场所可以结合实际确定防火巡查的频次。

防火巡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

(三)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情况,常闭式防火门关闭情况;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等情况。

第三十五条 高层住宅建筑应当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高层公共建筑应当每半个月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防火检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安全出口和疏散设施情况;

(二)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和消防水源情况;

(三)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四)用火、用电、用气和危险品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和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六)人员教育培训情况;

(七)重点部位管理情况;

(八)火灾隐患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等情况。

成都消防公司将以过硬的技术、真诚的服务、良好的形象赢得各级领导、各方业主和各界朋友的理解、信任与支持。成都办理消防手续,成都过消防,成都消防验收,成都办消防证,成都办理消防验收,成都消防咨询公司,成都消防公司我们将始终不渝的遵循“对客户负责,与社会各界通力合作、开拓创新、同求发展、共创未来。

135-5007-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