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消防检查了解到,近期,盐田公安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在对辖区一公司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在未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消防验收、未取得《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情况下投入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针对该情况,消防大队作出今年的第一宗处罚,给予该单位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10.5万元。
下一篇:成都消防咨询公司专家给你分析:办理消防验收的三个步骤
上一篇:消防用电的负荷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