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项目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的复函
(参考模板)
××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你局(委)《××的请示》(文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该项目报请组织召开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的相关内容(在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有明确规定,以及该项目消防设计文件未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故该项目不具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不具备由省厅组织开展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的条件。请你局(委)通知建设单位,并按照相关工作规定开展消防设计审查工作。
此复。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月××日
附件4
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专家库回避单位表
(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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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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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回避原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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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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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回避原因主要为与特殊建设工程设计、技术服务等相关单位有利害关系。
操作人(签字): 监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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